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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6-04

2025-06-23 09:33:51

  本项目总建筑面积33958平方米。建设内容包括对2号楼、3号楼、5号楼、6号楼、16号外科楼进行病房改造,配置超声诊断仪;对门诊楼等进行加装手扶电梯,改造急诊、骨科康复门诊等;对旧病区未安装自动消防设施装置的楼宇加装自动消防设施装置。本标段建筑面积约1148平方米,共设置了24张床位,其中ICU大厅共15张床位,单人间(正压)病房2间,负压隔离病房3间,过渡病房4床及相应配套的辅助用房等相关改造内容。招标范围:按照本项目施工图纸和工程量清单完成所有的建设内容。

  1.本次招标江门市五邑中医院整体升级改造项目之重症医学科一区改造要求投标人须具备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或以上资质,其中,投标人拟派项目负责人须具备建筑工程二级或以上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且未担任其他在建工程项目的项目负责人。须在投标单位缴纳养老保险(①项目负责人未达到退休年龄的,需提供在投标单位

  2025年2月至2025年4月缴纳养老保险的证明;②项目负责人已达到退休年龄且不超过65周岁的,则可提供养老保险待遇领取情况资料或退休证和单位的返聘证明)。

  注:(1)根据《住房城乡建设部建筑市场监管司关于建设工程企业资质延续有关事项的通知》(建司局函〔2023〕116号)、《广东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建设工程企业资质延续有关事项的通知》(粤建许函〔2023〕820号)等有关规定,投标人企业资质证书有效期届满,已申请延续并经资质许可部门核查准予延续,经公示或公告通过,但暂未获得延期后的新资质证书,系统显示在资质证书制作状态或者已更新企业资质信息的,投标人应在投标文件中提供“三库一平台管理信息服务系统”或“全国建筑市场监管公共服务平台”网站显示的资质延续核准意见、公示或公告、资质证书制作状态或已更新资质信息的有关截图。投标人已提供核准资质延续相关证明材料的,评标委员会在评审时按企业资质在有效期内进行评审。未能按要求在投标文件中提供相关证明材料的投标人,资格审查不予通过。

  (2)项目负责人提供一级建造师注册证书的,按照《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办公厅关于全面实行一级建造师电子注册证书的通知》(建办市〔2021〕40号)执行。提供二级注册建造师证书的,按照《广东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明确二级建造师注册执业有关问题的通知》(粤建市函〔2023〕469号)执行。

  3.根据《广东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取消省外建筑企业和人员进粤信息备案有关工作的通知》要求,省外建筑企业需在“进粤企业和人员诚信信息登记平台”录入相关信息并通过数据规范检查,并在投标文件中提供企业基本信息(信息打印件)以备审查。

  4.根据《江门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关于江门市建筑业企业信用管理办法》的相关规定,投标人(包括联合体所有成员)须是被列入“江门市建筑业企业信用管理信息系统”信用等级为C级或以上的企业。

  5.投标人不属于信用中国“重点领域严重失信主体名单”栏目中的“失信被执行人”或“拖欠农民工工资失信联合惩戒对象名单”(网址:)。

  1.电子投标文件传输递交截止时间为招标公告规定时间内 ,网址为广东省公共资源交易平台:。

  2.逾期传输递交的或者未传输递交到指定的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的投标文件将被拒绝。

  江门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3楼开标室(地址:江门市堤西路88号江门市行政服务中心三楼)

  注:本项目为远程开标项目,投标人应按广东省公共资源交易平台(江门市)远程开标指引按时参加开标会议。

  广州市黄埔区黄埔大道东840号2802房(江门分公司:江门市蓬江区天河中路198号3栋518室)

  备注: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广东省招标投标监管网、广东省公共资源交易平台网站上发布。内容以广东省招标投标监管网发布内容为准,可点击查看。